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当老板既不安排工作也不辞退员工时,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协商解决(优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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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沟通 :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恢复工作的意愿,要求公司说明原因并给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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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单、沟通记录等证据,为后续**提供依据。
二、行政投诉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调查处理。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或未提供劳动条件,可申请责令支付工资或经济补偿。
三、劳动仲裁(核心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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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若协商无果且公司未支付工资或未提供劳动条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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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流程 :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材料,参加庭审并陈述诉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四、法律救济
若仲裁结果仍不理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护权益。
注意事项 :整个过程中需注意时效性,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