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若发现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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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合法性 :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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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严重性 :如严重违纪(如多次旷工、打架斗殴)、严重失职(如重大财产损失)、营私舞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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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规性 :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三、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
指员工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但未达到刑事处罚程度。
四、不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达标
需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后,员工仍无法满足工作要求。
五、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如企业转型、业务调整等,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协商不成。
六、其他法定情形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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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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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致使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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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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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程序 :用人单位需依法履行告知、协商、书面通知等程序,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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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上述情形,如绩效考核记录、违纪调查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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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因经营调整、员工过错等非员工原因辞退,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以“工作态度问题”“不服从安排”等模糊理由辞退员工,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建议员工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