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源,以下五类人不能担任村干部:
-
有犯罪前科或曾被判刑者
包括曾因聚众斗殴、赌博、非法组织活动等犯罪行为被定罪,或因违法违纪被责令辞职、开除公职等情形。
-
恶意失信或被列入老赖名单者
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当选,或存在恶意拖欠债务、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等失信行为,严重损害村民信任。
-
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或民主评议不称职者
因严重失职、违反村规民约等被村民大会或乡镇政府责令辞职,或连续两年民主评议不称职者。
-
品行恶劣、道德败坏者
包括长期欺压村民、调戏妇女、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或存在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现象者。
-
身体严重疾病无法履职者
因患重病或残疾,长期无法正常参与村务管理、组织活动等工作。
补充说明 :
- 通过暴力、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竞选者(如贿选、拉票)将直接取消资格。- 有黑恶势力背景、参与非法组织者(如传销)等特殊情形,均属于禁止参选范畴。以上标准综合了法律约束、道德规范及实际履职能力,确保村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