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因违纪等原因被单位开除,只要满足“参保缴费满1年”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项核心条件,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关键在于“被开除”属于法律规定的被动失业情形,符合社保权益保障范围。以下是具体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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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前提条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需同时满足三点:一是单位和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二是失业原因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被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均属于被动失业,即使因个人违纪被开除,只要非主动辞职,仍符合申领资格。 -
“非本人意愿”的法定范围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情形均视为被动失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开除、除名;因单位拖欠工资或未缴社保被迫离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裁员或破产等。即使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开除,只要非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就不影响申领权利。 -
申领流程与注意事项
失业后需在60日内(部分省份已取消时限)持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等材料,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或线上平台(如“掌上12333”)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计算,最长可享24个月待遇,期间医保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 -
常见误区澄清
- 不影响再就业:领取记录不记入档案,用人单位无法查询。
- 灵活就业无冲突:打零工若未由新单位缴纳社保,仍可继续领金。
- 跨省就业可转移:异地参保者可在最后参保地或户籍地申领。
总结:被开除不等于丧失失业金权益,重点在于缴费年限和失业性质。建议及时办理手续,同时积极求职以缩短待业周期。若遇单位拒开证明或社保欠缴,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