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根据贵州省最新产假政策,剖腹产产假规定如下:
一、基础产假与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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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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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二、剖腹产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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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标准 :剖腹产属于难产,可增加产假15天,总产假为113天(98天+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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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难产标准 :若选择剖腹产但非难产原因(如个人偏好),按顺产标准执行,总产假为98天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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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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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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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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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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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用人单位不得因生育降低工资、限制晋升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政策依据
- 主要法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
五、申请材料
产假申请需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怀孕周数证明等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年3月8日最新修订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2025年及以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