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最新政策,2025年4月15日前的产假政策及158天产假的说法已过时。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法定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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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 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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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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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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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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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性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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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产假延长至 158天 (含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孩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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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肃、黑龙江、海南、河南 :法定产假接近 6个月 (如2025年广东明确为128-158天),部分地区可享 30天奖励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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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假计算示例
若某女职工 2025年4月15日前的预产期为2025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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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休假 :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30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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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7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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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产假 :15天(产前)+76天(正常产假)= 91天 。
若预产期为 2025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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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休假 :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30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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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7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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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 :若存在,需额外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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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产假 :91天+15天(难产或多胞胎)= 106天 。
三、工资计算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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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 :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不得以事假、病假等名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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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计算公式为:生育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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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部分地区(如新疆)为男方提供 20天护理假 ,工资、奖金等待遇不变。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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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产假长度、津贴计算等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单位或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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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需在休假前提交产假申请并获批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2025年4月15日前的产假政策以98天为基础,部分地区通过延长产前、难产或多胞胎假期实现更高标准,但全国统一标准仍为9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