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小时工是否有经济补偿金,主要取决于劳动关系性质和工作时长。若小时工被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用人单位可随时终止且无需补偿;若构成全日制劳动关系或工作超期,则需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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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判定标准
- 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4小时、每周≤24小时,口头协议为主,终止时无补偿。
- 全日制用工:超上述时长或签订劳动合同,辞退需按N+1标准补偿(N为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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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计算方式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满1年算1个月,不足半年算0.5个月)。
- 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如无正当理由),需支付双倍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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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
- 小时工主动辞职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用人单位无需补偿。
- 劳务关系(如临时兼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无强制补偿要求。
建议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