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违法辞退的核心界定标准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法提供合法依据或履行法定程序。关键情形包括:无理由强制辞退、孕期/医疗期等特殊保护期解雇、伪造违纪证据、未提前通知或支付补偿等。劳动者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索赔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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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违法:解雇理由不合法
若单位以“末位淘汰”“领导不喜欢”等非法律事由解雇,或对孕期、工伤医疗期等受法律特殊保护的员工强行辞退,均属违法。例如,试用期解雇需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且提前告知标准,否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
程序违法:未履行法定步骤
合法解雇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通知工会(如有)。未协商直接辞退、未说明理由或未补正程序缺陷的,均可能被认定为违法。例如,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前,需先培训或调岗。 -
证据链缺失:单位无法举证
用人单位需保存完整的考核记录、违纪证明等证据。若仅口头声称员工“严重违纪”却无制度依据或事实证据,解雇行为无效。例如,伪造考勤记录或夸大轻微过失均属恶意解雇。
提示:劳动者应保留劳动合同、解雇通知、工资流水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用人单位则需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解雇行为兼具合法性与程序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