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国家秘密载体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核心在于确保绝密级载体的特殊保护措施和操作规范。该条款明确载体制作、收发、传递、使用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并对绝密级载体实施专人管理、审批复制、安全传递等严格限制,以防范泄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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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保密管理:国家秘密载体涵盖纸介质、光介质等多种形式,从制作到销毁的每个环节均需符合保密标准。例如,制作时需标注密级和编号,传递须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护送,确保闭环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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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密级载体的特殊要求:绝密载体必须在保密标准设施中保存,且未经原定密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或摘抄。外出携带需两人护送,通过机要通信递送,避免单独操作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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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行为清单:条款间接明确禁止非法获取、买卖或通过普通渠道传递涉密载体,尤其严禁私自携带出境。任何组织或个人违反规定均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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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与透明度:机关单位需落实保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载体,并定期审核密级。载体交接需登记签收,确保责任可追溯。
提示:保密法修订后强化了技术防护与责任追溯,企业或机构需定期培训涉密人员,结合数字化手段升级载体管理流程,避免因操作疏漏引发国家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