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三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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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欺诈: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 胁迫: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 乘人之危:指利用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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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 法定责任:指由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如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等。
- 排除劳动者权利:指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条款限制或剥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如休息休假权、获得劳动报酬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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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法律、行政法规: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 强制性规定:指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
总结: 《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了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三种情形,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如发现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举报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