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合同法律规范以《民法典》合同编为核心,原《合同法》已被整合废止。关键变化包括:体例扩容至29章、新增4类典型合同、明确电子合同效力,并引入强制缔约等创新规则,全面覆盖现代交易需求。
体例与内容升级
民法典合同编采用“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新结构,条文数占民法典41.7%。新增保理、物业服务等合同类型,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纳入准合同,填补法律空白。电子合同效力获立法确认,网购**更有保障。
规则创新亮点
- 强制缔约义务:供电、公共运输等领域不得拒绝合理缔约要求,平衡意思自治与公共利益;
- 预约合同责任:明确认购书等预约协议违约后果,降低交易不确定性;
- 格式条款改革:未充分提示的条款可主张“不成为合同内容”,替代原撤销/无效规则;
- 合同保全强化:代位权与撤销权独立成章,条文从3条增至8条,债权人保护更周密。
民生热点响应
针对霸座、高利贷等社会问题,规定乘客需按票乘车、禁止高利放贷,并将身份关系协议纳入参照适用范围。疫情等特殊时期,国家可下达强制订货任务,体现公共利益优先。
当前签订或履行合同应直接援引《民法典》合同编。企业需注意典型合同新增类型,个人需关注电子合同权利,任何缔约行为均受更系统的法律约束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