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确实包括合同法,且合同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行为,是调整平等主体间财产关系的核心法律工具。关键亮点:民法典已将合同法系统整合为“合同编”,并在此基础上完善了电子合同、违约责任等现代交易规则,形成更统一的法律保障体系。
- 体系归属:合同法隶属于民法体系,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共同构成民法的分支。民法典合同编不仅继承了原合同法的核心内容,还新增了保理合同等新型交易形式,适应经济发展需求。
- 调整范围:民法涵盖人身与财产关系,而合同法聚焦财产关系中的合同行为。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受合同法规范,同时遵循民法的平等、诚信等基本原则。
- 法律适用:合同纠纷优先适用合同编的具体规则,但涉及民事主体资格或法律行为效力时,仍需援引民法总则。例如,未成年人签署合同的效力问题需结合民法行为能力条款判断。
- 功能互补:合同法细化交易规则,民法提供基础框架。如合同编明确违约责任的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方式,而民法的公平原则可调整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总结:民法与合同法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合同法的独立性仅体现在具体规则层面,其立法精神和适用始终以民法为基础。理解这一点,有助于在交易中更精准地运用法律保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