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劳动法并未废止,但部分旧规(如481号文)已被新法替代,《劳动合同法》仍是核心法律依据。以下是关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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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框架
当前有效的劳动法律以《劳动合同法》为主体,替代了部分旧规(如1994年的481号文),但整体劳动法体系仍在运行。废止的仅是过时或与新法冲突的单项规定。 -
被废止的旧规案例
2017年人社部废止了76份文件,包括481号文(涉及经济补偿计算),因其条款已被《劳动合同法》覆盖或与现行实践不符。 -
企业用工灵活性争议
部分企业认为劳动法条款(如解雇程序、加班规定)限制了灵活性,但法律调整旨在平衡劳动者权益与企业需求,而非全面废止。 -
劳动者权益保障
社保、最低工资等核心保障机制仍受法律保护,废止的旧规不影响基本权益,如经济补偿标准由《劳动合同法》重新明确。
总结:劳动法体系处于动态优化中,废止旧规是为了适应新发展,但劳动者保护和企业规范的核心法律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