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工伤鉴定需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关键流程包括提交材料、等待受理、配合调查、领取结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一、确认申请条件与时限
- 适用范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且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 申请时限:单位应于事故伤害发生30日内申报;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本人、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直接申请。
二、准备并提交材料
- 基础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合同或工资单)、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证明。
- 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需提交交警责任认定书,暴力伤害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 提交渠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材料;部分地区支持线上政务平台提交。
三、跟进受理与鉴定流程
- 受理审核: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1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材料不全的需5个工作日内补正。
- 调查核实:行政部门可能对事故进行实地调查,职工需配合提供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证据。
- 劳动能力鉴定:认定工伤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提交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
四、领取结果与权利救济
- 结论获取: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60日内作出。
- 异议处理:对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果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 待遇申领:凭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社保机构申请医疗费、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过程中需注意留存诊断记录、费用票据等原始凭证,若遇单位阻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及时完成工伤鉴定是保障后续赔偿权益的关键步骤,建议优先咨询属地人社局获取个性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