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无需单位同意且流程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若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申请,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且单位签字盖章非必经程序。关键材料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认定结果通常在60日内出具。
申请条件与时限
员工需在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下(如不可抗力、劳动关系争议)可延长时限。若单位未及时申报,此期间产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单位承担。
所需材料清单
- 工伤认定申请表(3份);
- 身份证及劳动关系证明(合同、工资记录等);
-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鉴定书;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目击证明等)。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递交材料,材料不完整时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正;
- 受理审核:社保部门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需调查核实的需配合;
- 争议处理:对结果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后续步骤
伤情稳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并据此申领工伤待遇(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若单位未参保,相关费用由单位全额支付。
提示:及时保存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避免超期申请。若遇单位阻挠,可寻求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协助,依法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