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不可以只交三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完整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是法定强制缴纳的整体,任何选择性缴纳或缺失均属违法行为,会直接影响职工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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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要求: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共同缴纳五险,这是法定义务,不可通过协商或约定减免。例如,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虽由单位全额承担,但同样属于强制范畴,缺一不可。 -
五险的保障功能不可替代:
- 养老保险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 医疗保险覆盖医疗费用报销;
- 失业保险提供失业期间的生活补助;
- 工伤保险应对工伤事故的医疗及赔偿;
- 生育保险承担生育相关费用及津贴。
若只缴三险,职工将面临工伤无保障、生育无补贴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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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后果与**途径:
用人单位若只缴三险,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补缴并处以罚款。职工可通过投诉、仲裁等方式要求单位足额缴纳,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 -
特殊情况的例外:
仅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缴纳养老和医疗两险,但需符合地方政策。普通职工仍须通过单位参保五险,无自主选择权。
总结:社保五险是职工权益的“安全网”,任何险种缺失都可能引发后续风险。职工应主动核对缴费记录,用人单位更需依法履行义务,共同维护社保体系的完整性与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