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合同不给交五险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合同约定或劳动者同意而免除。
1. 法律依据明确:
-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 劳动者权益保障:
-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在年老、疾病、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
-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将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这些基本保障,损害其合法权益。
3. 用人单位法律责任: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4. 劳动争议处理: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可能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
公司签订合同不给交五险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也应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