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及存在过错的第三方共同承担,具体责任根据事故性质、用工关系及法律程序确定。关键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法定待遇,需通过工伤认定程序确认权益。
一、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主要赔偿
(1)若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及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
(2)工伤认定需在职工死亡后1年内申请,由用人单位、家属或工会提出,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等材料。
二、用人单位需补充或独立赔偿的情形
(1)未缴纳工伤保险时,用人单位全额承担法定赔偿项目,且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2)若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过错(如强迫超负荷劳动、未提供安全防护),家属可额外主张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不冲突。
三、第三方侵权导致工伤死亡的赔偿规则
(1)因第三人责任(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造成的工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后,可向侵权方追偿;家属也可直接起诉第三方索赔。
(2)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原则上互不替代,但医疗费等实际支出不可重复获赔。
四、特殊情形的赔偿争议处理
(1)劳务派遣员工工亡时,由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协商赔偿,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赔付。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养老金的务工人员,部分省份支持工伤认定,赔偿由用人单位或基金承担。
工伤死亡赔偿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建议家属在事故发生30日内督促用人单位申报工伤认定,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赔偿标准随政策动态调整,需以最新统计数据与地方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