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时企业应优先留用三类人员:与单位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家庭无其他就业来源且需抚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员工,以及法律特殊保护的群体(如退役军人、烈士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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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合同员工优先
签订较长期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通常对企业忠诚度高、稳定性强。法律明确要求此类人员在经济性裁员中优先留用,以保障劳动关系预期。 -
家庭负担重的员工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需抚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员工,失业可能导致其家庭陷入经济困境。优先留用既体现企业社会责任,也符合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原则。 -
特殊保护群体
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等依法享有优先留用权。例如,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员时,须优先保留其岗位。部分地区还规定工龄满30年、复转军人家属等特殊情形不得裁减。
提示:优先留用不等于绝对禁止裁减,企业需结合员工岗位价值、绩效等因素综合权衡,但违反优先留用规定可能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