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应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窗口,具体管辖遵循“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原则,若双方分别向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则由履行地仲裁委管辖。
- 管辖规则: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工作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若两地仲裁委同时收到申请,优先由履行地处理。
- 材料准备:需提交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如合同、工资记录等)及用人单位工商信息。
- 流程时效:仲裁委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可延长15日)。不服裁决可15日内向法院起诉。
- 免费服务: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劳动者可放心申请。
提示: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当地仲裁委地址及最新要求,确保材料完整以提升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