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残疾鉴定标准主要依据运动功能障碍程度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行分级,涵盖四肢残缺、脊柱畸形、神经损伤等类型,分为一级(重度)至四级(轻度)。 具体标准以医学评估结合社会参与度为核心,明确划分了不同伤残程度对应的功能丧失范围,为康复支持和社会资源调配提供依据。
- 一级肢体残疾:完全依赖他人照料,如四肢瘫、截瘫或三肢缺失等,日常生活活动得分0-4分,需全天候护理支持。
- 二级肢体残疾:基本无法独立生活,如偏瘫伴严重功能障碍或双大腿缺失,得分4.5-6分,需广泛辅助工具或他人协助。
- 三级肢体残疾:部分自理能力受限,如单大腿缺失或双手拇指缺损,得分6.5-7.5分,可通过有限支持完成简单活动。
- 四级肢体残疾:接近正常生活能力,如单小腿缺失或脊柱侧凸45度以上,得分7.5分以上,仅需偶尔辅助或环境调整。
提示:鉴定需由专业机构结合医学证明和功能评估进行,建议提前准备完整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