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但继续工作,视为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享有同等权益。 关键点包括:① 默认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② 工资福利不得降低;③ 企业单方面终止需赔偿;④ 超1个月未续签需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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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若员工继续工作且企业未提出异议,法律默认双方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员工享有与原合同相同的薪资、社保等权益,企业不得擅自降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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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若想终止劳动关系,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N(工作年限)×月工资。若未提前30天通知,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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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个月未续签书面合同,企业需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但若员工主动拒绝续签,企业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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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需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以证明实际劳动关系的存续。若企业否认劳动关系,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1年。
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员工主动要求企业补签合同,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