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合同违约金条款的设定需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服务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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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时,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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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违约金=培训费用÷服务期年限×未履行年限,且不超过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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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违约金不得高于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竞业限制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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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保密的劳动者,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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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限制 :竞业限制期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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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机制 :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违约金与补偿金不可同时主张。
三、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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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约定情形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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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效力 :仅约束毕业前行为,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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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上限 :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需符合公平原则,过高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总结 :应届生合同违约金仅能基于专项培训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约定,且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与限制条件。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条款细节,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