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的核心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期满未终止、劳动者无重大过失且胜任工作。续签需满足法定程序要求(提前通知、书面形式),同时受特殊保护条款约束(如孕期职工不得终止合同)。企业单方不续签需有合法理由,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分点解析续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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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原则
续签本质属新合同订立,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岗位、薪资等条款重新达成一致。若原条件不变,通常默认延续,但企业单方面降薪调岗需征得同意。 -
合同到期自动续延情形
-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应续延至情形消失。
- 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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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拒绝续签的合法依据
- 劳动者严重违纪(如旷工、泄密);
- 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工作;
- 企业客观经营困难(需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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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规要点
- 企业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续签意向(部分地区可缩短);
- 未及时通知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能需支付赔偿金。
提示: 劳动者遇企业无理由不续签时,可主张经济补偿(N倍月薪)。续签争议建议优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