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明确受《劳动合同法》约束。 关键点包括: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形、特殊保护群体(如孕期职工)的续延规定、经济补偿计算标准,以及违法终止的法律后果。 以下是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
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但存在例外:若劳动者处于孕期、医疗期或职业病观察期等,合同需续延至特殊情形消失。用人单位破产、吊销执照等情形也会导致合同终止。 -
续签与无固定期限合同
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合同到期为由拒绝,否则构成违法终止,需支付赔偿金。 -
经济补偿规则
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但劳动者拒绝续签,否则合同到期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违法终止的后果
若用人单位未与符合续签条件的劳动者协商便终止合同,可能面临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例如,对工伤致残职工终止合同需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提示:劳动者应留存合同文本、工资记录等证据,遇争议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用人单位需谨慎处理到期续签问题,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