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教师是基础教育领域的最高职称,其核心职责包括坚守教学一线、引领教研创新、示范辐射带动青年教师成长,并承担教育帮扶等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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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卓越实践
需长期担任学科教学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高,课堂教学质量突出。每学年开设县级以上示范课、讲座或研讨课,听评本学科教师课程20节以上并提供专业指导。 -
教科研引领与成果产出
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研课题,发表市级获奖或交流论文,或完成市级教学成果奖。推动区域课改,指导基地校建设,形成可推广的教育教学创新模式。 -
青年教师培养与团队建设
聘期内指导2名以上教师成长为县级以上骨干,通过听课点评、课题合作等方式提升其教学与科研能力,构建校际教研合作机制。 -
社会责任与教育均衡
参与送教下乡、扶持薄弱校等活动,特教教师需承担随班就读指导或送教上门。中职教师应完成企业实践任务,促进产教融合。
提示:正高级教师需平衡教学、科研与辐射职责,其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区域教育质量提升,建议通过定期考核与动态管理激发持续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