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计算的核心规则是:工作日加班按1.5倍工资、休息日按2倍、法定节假日按3倍支付。具体计算需结合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基数,剔除福利补贴后的小时工资为基准,且每月加班总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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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确定
加班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为基数,不含交通补贴、餐补等福利。若工资为月薪制,小时工资=月薪÷21.75天÷8小时(21.75为月平均计薪天数)。 -
三种加班类型标准
- 工作日延长工时:超过8小时的部分,按小时工资×1.5倍计算(如小时工资50元,加班3小时应得225元)。
- 周末加班:优先安排补休,无法补休则按2倍支付(50元×2×加班小时数)。
- 法定节假日加班:无论是否补休均需支付3倍工资(50元×3×加班小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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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综合计算工时制:需在周期内(如季度)总工时超出标准时,按1.5倍支付超额部分。
- 不定时工作制:通常不适用加班费,但部分地区要求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3倍工资。
提示:企业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合理计算加班费既能保障权益,也能避免劳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