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数量、硬件设施、经费保障
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7项指标,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教师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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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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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4.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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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5.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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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每个校区(50人以上)均达标,以当年度年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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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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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均≥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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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区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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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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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均≥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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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专任教师需具备相关专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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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硬件设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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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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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4.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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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5.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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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满足基本教学需求,保障学生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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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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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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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10.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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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充足运动场地,促进学生体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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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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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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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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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保障基本教学设备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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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多媒体教室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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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2.3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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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2.4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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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支持信息化教学,缩小校际数字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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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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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际差异控制 :小学校际差异数≤0.50,初中≤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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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公用经费 :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按100名学生核定经费,特殊教育学校不低于60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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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规模 :小学≤45人,初中≤50人。
以上指标通过量化标准,确保教育资源在城乡、校际间的均衡分配,旨在提升教育质量与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