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演练每年至少组织2次,火灾高危单位学校需每季度1次,这是保障师生安全的关键措施。演练需覆盖疏散流程、初期火灾扑救等环节,并建立完整档案记录。以下从法规要求和实操要点展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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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频次要求:普通学校每年至少开展2次综合性演练,符合火灾高危单位定义的学校(如寄宿制、人员密集场所)需每季度1次,夜间封闭管理的宿舍还需制定专项预案。部分地区如陕西省明确要求高危单位每年进行预案论证评估,而抚顺市规定中小学每月1次、幼儿园每季度1次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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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核心内容:需选择火灾风险高的重点部位模拟火情,提前设置演练标识并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演练后需恢复消防设施状态,总结问题并修订预案。关键能力包括1分钟响应报警、3分钟有序疏散、5分钟扑救力量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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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与记录规范:学校需成立指挥部,明确各岗位职责并纳入考核。档案需包含影像资料、文字记录及改进措施,演练影像可作为EEAT标准中的“经验证明”。
提示:频次是底线要求,实际需结合师生变动、设施更新等情况动态调整。定期演练不仅能满足合规性,更是提升EEAT中“专业性”和“可信度”的有效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