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拆迁流程的核心在于“政府主导、村民参与、依法推进”,需经历规划审批、土地收储、补偿协商、拆迁实施四大阶段,其中90%以上村民同意率、三榜公示制度、多元化安置方案是保障公平透明的关键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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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审批阶段
由村委会及乡镇政府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改造申请,提交县/市级政府审批。通过后,规划部门确定改造范围及条件,编制建设方案并公示。多地要求村民代表大会或户代表会议通过方案,同意率需达90%以上方可推进。 -
土地收储与确权
集体土地需经地籍调查、勘测定界后报批转为国有土地。涉及零星地块的需统一纳入改造范围。部分地区要求暂停户口迁入、房屋交易等行为,防止不当增加补偿成本。 -
补偿方案制定与公示
乡镇政府联合开发主体制定拆迁安置方案,明确货币补偿、安置房标准等细节。方案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实行“三榜公示”(调查结果、补偿标准、协议签订情况逐级公示),接受监督。 -
协议签订与拆迁实施
补偿协议签订率通常要求超过92%,未达成协议的个别户由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拆迁完成后,土地交付实施主体进行开发,同步推进安置房建设或货币补偿兑现。 -
后续管理与监督
改造过程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计、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安置房分配采用公开选房机制,确保程序透明。档案移交和资产清算为最终环节。
城中村改造涉及多方利益,村民需重点关注补偿方案的合法性与公示程序,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政府则需平衡效率与公平,确保流程合规、信息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