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政策的核心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划地重建三种形式,具体选择需结合地方政策和被拆迁人需求。货币补偿按房屋重置价或市场评估价结算,产权调换通过“拆一补一”或面积差价置换实现,划地重建则适用于农村宅基地房屋。关键原则是保障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且补偿方式需协商一致。
- 货币补偿: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金额通常参考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如海南按重置价130%结算)或周边类似房产市场价(城市房屋适用)。企业拆迁还可能包含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最长18个月)。
- 产权调换:用新建房屋置换被拆房屋,常见比例框架结构1:1.1、砖混1:1(南宁)。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购买,不足部分可获差价补偿。过渡期提供安置费或临时住房(西安规定自行过渡可领补助费)。
- 划地重建:针对农村宅基地,政府分配新宅基地并补助基础设施费用(如南宁对线性工程拆迁户)。需符合“一户一宅”原则,面积受限(如广州最高280平方米)。
提示:补偿标准因地域、房屋性质差异较大,建议提前核实地方细则并保留产权证明。若对评估结果或补偿方案存疑,可申请复核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