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原户主死亡后,共有人可通过继承公证或法院判决办理过户,需提交死亡证明、共有协议等材料,具体流程分为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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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共有权
核查土地证登记的共有人信息,若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需全体共有人同意;若原户主为单独所有,则需按继承程序处理。 -
办理继承手续
- 公证继承:共有人携带原户主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土地证等,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明确共有份额。
- 诉讼继承:若存在争议,需通过法院判决确定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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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过户申请
持公证书或判决书、身份证明、土地证原件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缴纳契税(如涉及份额转移)和工本费。 -
领取新证
审核通过后,共有人可领取注明新权利人的土地证,完成过户。
提示:若原土地证存在抵押或纠纷,需先解除限制;各地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登记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