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目录明细最新版涵盖16大类产品,包括心脏及血管系统、神经康复、体外诊断等中风险器械,需严格备案管理且禁止个人随意购买使用。 其核心分类依据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企业需通过省级备案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医疗机构采购时需核查资质以确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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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体系与典型产品
二类医疗器械按功能分为心脏支架、血糖监测仪、超声治疗设备等16子类,其中体外诊断试剂(如血糖试纸)和物理治疗设备(如激光美容仪)需重点管控。神经康复类含脑室分流器,监测设备类含动态心电图仪,均需专业人员操作。 -
备案与监管要求
生产企业须向省级药监部门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临床评价等资料完成备案,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隐形眼镜等产品需专柜存放,一次性无菌器械仓库需达200平方米且独立设置。 -
使用与风险控制
医疗机构必须定期校准设备(如血压计),建立维护制度;家用制氧机等产品需明确标注“非专业人员禁止调试”。美容类器械(如注射用玻尿酸)仅限持证机构使用,违规销售将面临行政处罚。
提示:2025年目录新增便携式血液净化设备,企业应及时核对最新分类代码,避免因归类错误导致备案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