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种类主要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以及对党组织的改组或解散,这些措施旨在维护党纪的严肃性,确保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符合规范。
- 警告:最轻的纪律处分,适用于情节轻微的违纪行为,旨在提醒党员及时纠正错误。受处分后一年内不得晋升党内职务或推荐更高党外职务。
- 严重警告:较警告更严厉,适用于情节较重的违纪行为,处分期内一年半内限制职务晋升和推荐。
- 撤销党内职务:针对担任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撤销其职务并限制两年内担任相当或更高职务。若未担任党内职务,则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 留党察看:分为一年或两年,期间党员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期满后根据表现决定恢复权利或开除党籍。
- 开除党籍:最严厉的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纪或犯罪党员,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且不得推荐担任与原职务相当的党外职务。
- 对党组织的处理:严重违犯党纪且自身无法纠正的党组织,上级可决定改组(调整领导班子)或解散(逐个审查党员后重组)。
纪律处分不仅体现从严治党的原则,也强调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党员应时刻以党纪为镜,保持清正廉洁,而党组织需严格执行处分规定,确保纪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