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加班费计算标准明确规定了三种情况的支付比例:工作日加班按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按2倍工资(或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工资。具体计算需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结合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日薪或时薪,确保劳动者权益不受侵害。
-
工作日加班
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每日8小时的部分,企业需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例如,时薪为50元,加班2小时应支付元。 -
休息日加班
若未安排补休,需支付200%的工资。例如,日薪为300元,周末加班1天应支付元。补休优先,但补休时间应与加班时长等同。 -
法定节假日加班
无论是否补休,均需支付300%的工资。例如,国庆节加班1天,日薪300元,应支付元。
注意事项:
- 加班需双方协商,企业不得强制,且每月总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
- 计件工资者需按比例折算加班费;
- 综合工时制超时部分按150%计算,不定时工时制通常不适用加班费。
劳动者应保留考勤记录等证据,以便**。若遇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