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加班需遵循“协商自愿+时长限制”原则,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且必须支付1.5-3倍工资报酬。以下是关键规定详解:
- 协商自愿性:企业安排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不得强迫或变相强制。员工有权拒绝超时或违法加班要求,特殊行业(如急救、抢修)除外。
- 时长限制:标准工时制下,加班每日上限1小时(特殊原因可延至3小时),每月总时长不超过36小时。综合工时制则需在周期内(如月、年)控制总时长,超出部分视为加班。
- 加班费计算:平时加班按1.5倍工资支付,休息日加班优先补休或付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3倍工资且不可补休。
- 特殊保护:怀孕7个月以上或哺乳期女性禁止安排加班,确保健康权益。
提示:若企业违规,员工可保留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合理规划工时既是法律要求,也是保障企业与员工双赢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