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关键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法定休假日加班必须支付300%工资报酬,补休不能替代加班费;而休息日加班可优先安排补休,否则需支付200%工资。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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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的法律区别
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具有不可替代性,加班必须支付3倍工资。休息日(如调休后的周末)加班可协商补休或支付2倍工资。例如,国庆前3天加班若仅安排补休,属于违法。 -
补休的合法适用范围
补休仅适用于休息日加班,且需与加班时间等量。例如,周末加班1天可补休1天,但法定节假日即使补休5天,仍需额外支付3倍工资。 -
企业违法操作的常见情形
部分企业以“调休”混淆“补休”,或在法定节假日强制补休规避加班费。劳动者需保留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据,以便**。
总结:劳动者应明确自身权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不可通过补休折抵。若遇侵权,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