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不休息且仅安排补休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300%工资报酬,补休仅适用于休息日加班,两者法律性质完全不同。以下是关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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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特殊性
法定假日是国家为纪念、庆祝设定的全民休息日(如春节、国庆),具有不可替代性。法律明确要求此类加班需支付三倍工资,因补休无法弥补劳动者失去的文化活动与家庭团聚时间。例如国庆节前3天加班,即使后续补休7天,仍需支付300%工资。 -
补休的合法适用范围
补休仅能用于休息日加班(如周末)。若企业安排员工周末工作,可优先选择补休;无法补休时需支付200%工资。但法定假日加班与补休不能混为一谈,企业以“调休”名义拒付三倍工资属违法。 -
劳动者的**依据
员工可保存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部分企业试图以“行业惯例”规避责任,但法律明确补休≠法定假日加班费,劳动者有权拒绝此类不合理安排。
总结:遇到法定假日加班,务必确认企业是否依法支付三倍工资。补休不能替代法定假日加班费,这是法律对劳动者休息权的刚性保障。若权益受损,应及时通过正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