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产权虚置、监管缺位、制度缺失和运营低效,具体表现为资产流失风险高、决策程序不规范、激励机制不健全等核心矛盾,亟需通过法治化、市场化手段系统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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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归属模糊与资产流失
社有资产长期存在“集体所有”产权主体缺位问题,部分基层社因历史原因导致土地、房产等权属不清,资产被随意处置或低价转让。例如,承包租赁中承租人违规改造、转租资产,或基层社擅自处置资产未入账,形成“账外资产”和“小金库”,造成收益与产权双流失。 -
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审计监督严重缺位,内部审计受制于人情关系或力量薄弱,仅停留在财务收支层面,对工程招投标、对外投资等关键领域监督不足。外部审计则因法律依据不足(如《审计法》未明确社有资产审计条款),难以常态化覆盖。 -
管理制度滞后与执行偏差
国家层面缺乏专门法规,地方实施细则参差不齐,部分市县甚至未出台管理办法。现有制度多沿用早期文件,无法适应市场化需求,如资产租赁未公开招租、工程建设项目规避招投标等,滋生腐败风险。 -
行政化思维制约运营效率
社企不分导致管理层权责失衡,联合社干部兼任企业负责人却“兼职不兼薪”,考核与经营业绩脱钩。选人用人封闭化,管理层缺乏企业家精神,投资决策依赖行政指令,大量项目效益低下。 -
历史包袱与债务隐患
基层社普遍面临土地划拨性质限制、证照不全等遗留问题,债务化解进展缓慢。部分社有企业因改制不规范,资产无偿过户至个人,进一步加剧资产空心化。
解决上述问题需从清产核资、完善立法、强化监管三方面入手,同时推动社企分离和市场化用人机制,才能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与服务“三农”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