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对照表可以帮助夫妻双方在离婚或婚内分割财产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纠纷。以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整理的夫妻财产分割对照表,供参考。
一、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均属于共同财产。生产经营收益
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
如稿费、专利权转让费用等。继承或赠与财产
除明确约定归一方的财产外,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金
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等。
二、夫妻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一方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如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一方的财产
如父母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时财产分割原则
协议优先
夫妻双方可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法院判决时会优先考虑子女利益、女方权益及无过错方的权益。
四、特殊情形分割
婚内分割
在以下情形下,可请求婚内分割财产:- 一方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
-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
一方私自赠与第三者财产
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五、房产分割规则
婚前一方全款购房,婚后加名
如果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且无重大过错,房屋一般归出资方所有,另一方可获得合理补偿。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房屋一般归首付方所有,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六、家务劳动补偿
婚姻中一方承担更多家务劳动的,可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法院会综合考虑付出时间、精力及影响。
七、其他注意事项
婚内财产协议
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但规避法律的协议无效。未分割财产主张
离婚后发现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仍可向法院提起分割请求。
八、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总结
夫妻财产分割对照表涵盖了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离婚分割原则及特殊情形处理规则,帮助夫妻双方更好地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在处理财产分割时,建议双方优先通过协商解决,避免因纠纷导致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