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款余额对冲规则允许借款人使用本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本息,分为按月对冲、部分对冲和还清对冲三种方式,可大幅减轻还款压力并简化流程。
- 按月对冲:系统每月自动从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划扣月供金额,账户余额不足时需自行补足差额。例如,南昌市规定若账户余额不足月供3倍,对冲将自动终止。
- 部分对冲:提前偿还部分本金时,可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金额需为万元的整数倍(如钦州市要求保留账户余额不低于100元)。部分对冲后可选“月供减少”或“期限缩短”两种调整方式。
- 还清对冲:当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覆盖剩余**时,可一次性冲抵结清,无需额外操作。南宁市明确对冲还贷期间不得以还贷名义重复提取公积金。
提示:办理对冲还贷需通过线上渠道或柜面申请,部分城市要求**满1年且无逾期记录。建议提前查询当地公积金中心的具体规则,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避免还款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