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商贷转公积金**是否需先还清商贷? 关键结论是:需分情况判断。若以原房产抵押,必须还清商贷并解除抵押后才能办理;若以其他房产抵押,则无需提前还清,但公积金**资金仍需用于结清原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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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房产抵押的“商转公”流程
根据镇江市现行政策,若使用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商转公”,必须提前结清商业**。原因是公积金**需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而原商贷未结清时,房产抵押权归银行所有,无法直接转移至公积金中心。操作步骤包括: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自筹资金还清商贷→解除原抵押→办理公积金**抵押→放款。 -
以其他房产抵押的例外情况
若借款人提供其他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则无需提前还清原商贷。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直接放款,但资金必须专项用于结清原商贷余额,差额部分需自行补足。此方式适用于所购住房未出产权证或抵押价值不足的情况。 -
2025年镇江政策新调整
2024年底新规明确,2023年1月1日前办理的商贷可直接申请“商转公”,取消首次贴息环节,简化流程。但阶段性政策仅实施至2025年底,需抓紧办理。
提示:实际操作中需确认抵押物类型、银行合作政策及材料完整性,建议提前咨询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避免因流程延误错过优惠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