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是指 在实行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前的工作时间,符合国家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 。虽然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视同为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应当计算工龄,称为视同缴费年限。
具体来说,视同缴费年限适用于以下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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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特别是那些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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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或退役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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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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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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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合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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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企业员工 。
这些人群在正式实施社会保险制度之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在计算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时,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主要依据职工的个人档案和相关规定,包括上山下乡、参军入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年限等。对于农民而言,由于他们本身没有职工档案,且原本的养老制度中也没有连续工龄的说法,因此农民并不具备视同缴费年限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