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退规定》是针对公务员辞退工作的具体指南和规范,旨在确保公务员管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关于该规定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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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 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务员辞退工作,保障机关和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 公务员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 工作原则包括党管干部,从严管理,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
-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机关按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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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情形和程序
- 辞退情形:
- 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 不胜任现职工作且不接受其他安排;
- 所在机关调整等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
- 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经教育无转变不宜给予开除处分;
- 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
- 不得辞退的情形:
- 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工作能力;
-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情形。
- 辞退程序:
- 所在单位提出建议并填写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 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 任免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并抄送相关单位;
- 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 将相关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 辞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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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纪律
- 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自作出辞退决定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
- 原系涉密人员的,按规定进行脱密期管理。
- 原所在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转递至相应机构,本人需配合,否则后果自负。
- 被辞退公务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领取辞退费,其他社会保险按规定执行。
- 出现重新就业等情形,辞退费停发,已发放的应返还原单位。
- 辞退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 公务员被辞退后重新就业的,其被辞退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 对滥用职权等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公务员辞退规定》明确了公务员辞退的各项要求,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既保障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