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商贷转公积金**(简称“商转公”)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政策调整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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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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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启动“商转公”分阶段实施,受理原商贷住房登记满4年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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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扩大至登记满3年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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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 :增加至登记满2年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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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
- 2025年2月28日前购房且办理商贷的职工可申请,需满足公积金缴存、无逾期记录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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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
- 4月2日发布细则,要求原商贷住房为公积金**套数认定首套房,且无连续逾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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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
- 3月25日调整政策,将购房时间放宽至2025年2月28日前,但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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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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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贷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无其他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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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符合住房公积金**条件,征信良好,无连续逾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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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实施差异
- 不同城市分批次推进,需关注当地具体受理时间(如石家庄市四区4月1日起,其他县市分区实施)。
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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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还后贷
- 结清原商贷后,用公积金**偿还差额部分,流程简单、周期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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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贷还贷
- 自筹资金结清差额后注销原商贷抵押,降低月供金额,但流程较复杂。
四、其他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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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主选择缴存模式,支持异地转移接续,探索“以旧换新”和“商转公”联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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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安居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最高120万元公积金**额度。
五、办理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原商贷合同及银行同意提前结清证明等材料。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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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请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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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额度计算参考房屋总价、剩余**本息等因素。
以上政策综合了石家庄、营口、雅安、沧州等地的最新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