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10天或15天
根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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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年限与年休假天数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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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1年不满10年: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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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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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20年及以上: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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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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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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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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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10年以上3个月以上,20年以上4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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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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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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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当年已安排年休假天数超过应享天数,需进行折算(公式:
$$\text{当年实际年休假天数} = \left( \frac{\text{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 \right) \times \text{应享年休假天数} - \text{已安排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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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规定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