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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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 :包括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和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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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费和护理费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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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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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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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报销30%;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报销70%;2000元(不含)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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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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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报销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报销65%;10000元(不含)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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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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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报销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报销55%;10000元(不含)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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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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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下报销20%;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报销45%;10000元以上(不含)报销40%。
- 异地住院报销 :
-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补偿 :
- 镇风险基金补偿: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具体比例为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不列入报销范围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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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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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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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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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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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者在就医时,应尽量选择定点医院,并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到更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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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60周岁以上的老人,住院期间的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有10元的补偿,但总限额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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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各种不列入报销范围的情况,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产生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