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免征部分费用
关于军残证持有者开店的优待政策,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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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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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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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可享增值税返还政策(需满足安置比例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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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优惠
-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或劳务报酬、稿酬等,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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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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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残疾人个体户减免工商管理费、地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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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非残疾军人)可享3年免征增值税、城建税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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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业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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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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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创业可享受3年免征增值税、城建税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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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残疾人个体户减免工商管理费、地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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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补贴
- 优先获得政府组织的创业培训机会。
三、生活保障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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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出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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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价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及市内公交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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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乘坐缆车、游园车等景区设施(需达到一定残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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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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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部分景点门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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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就医免收挂号费,特困残疾人医疗补贴由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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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优先考虑。
四、其他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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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办理证照 :办理个体工商户执照时减免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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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优惠 :免费参观博物馆、景点,公共停车场免收停车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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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具体优惠需结合当地政策,部分项目需提前申请或达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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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叠加享受 :如同时符合退役军人和残疾人身份,需根据政策规定选择适用优惠。
建议办理个体执照前,咨询当地民政、税务部门,了解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