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士官转业后其婚姻关系不再属于军婚范畴。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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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定义
军婚是指夫妻一方为 现役军人 (包括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的婚姻关系。转业军人因已退出现役,不再具备军籍,因此其婚姻不受军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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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明确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一规定仅适用于现役军人,转业军人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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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期限
军婚保护期限以军人入伍时为起点,转业后婚姻关系性质发生变化,不再受军婚相关法律的特别保护。
结论 :士官转业后其婚姻关系已不属于军婚,离婚等事项需按普通民事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