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聘用人员工龄的计算方式需根据工作性质和单位类型综合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连续计算法(主流方式)
适用于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情况,用于计算社保待遇和退休条件。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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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 :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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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工作满1年后转正,原单位缴费年限与录用后工龄合并计算。
二、合并计算法(中断不计)
因非个人原因导致工作中断时,中断期间不计入工龄。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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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退职人员 :退职前后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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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原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年限不合并。
三、工龄折算法(特殊工种)
针对井下矿工、高温/低温作业等特殊岗位,工龄按更长时间折算。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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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矿工 :每工作1年折算为1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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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健康工作 :每工作1年折算为1年6个月。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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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 :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用于社保和退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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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 :需满足“非个人原因中断”且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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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标准 :由国家或地方规定,特殊工种折算比例明确。
总结 :聘用人员工龄计算需结合劳动关系性质、中断原因及岗位类型,建议咨询单位或当地人社部门获取具体政策。